2017 年 9 月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委员会通过
一、评教目的
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引导教师把精力投入教学,切实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学生评教发现教师在教学、教学改革、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经验和不足。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把我校的教学工作推向深入。
二、评教对象与评教次数
(一)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的每门课程原则上必须接受评教。
(二)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的每门课程,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学生对课程教学质量的评教(简称"学生评教")。
(三)各学院学生每学期的参评率不低于 85%。
三、评教指标体系
(一)为了保证评教结果的科学性、统一性和可比性,原则上统一使用学校的评教指标体系。
(二)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分为三部分: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体育教学。
四、评教组织工作
(一)宣传动员
各单位在开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教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教的目的和意义;同时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程教学质量;并采取措施为学生评教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方式
各教学单位的评教小组由各学院副院长、学院副书记、系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各单位的教学秘书任院评教小组秘书。院级评教小组的任务是:向本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导出并保存参评教师的网上评教结果;向参评教师反馈评教结果;对每学期的评教工作进行总结。在各学院评教小组的指导下,由班导师组织所在班级的学生根据评教要求进行网上评教。
(三)时间安排
每学期第 4 周,由教务处维护参评课程指标体系。每学期第 5-13 周,各院系评教小组负责组织学生登录教学信息网开展网上评教。
(四)参评人员
评教课堂的全部选课学生均有权参与评教。
五、评教结果的统计分析要求
(一)学校于每学期第 13 周通知各学院自行导出学生评教结果。
(二)进入评教分析的参评课堂,其课堂人数应大于等于 15 人,参评率应大于等于 50%,特殊情况的课堂需另行处理。
六、评教总结
(一)各院系评教小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的教学评教工作,写出总结报告,并于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汇报期间或考试周前交教务处。
(二)对评教结果偏低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任课教师分析原因,找出差距,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七、评教结果的使用
(一)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教学质量的评教结果分析其教学现状,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教结果是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和课程建设等相关教学评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评教结果是考核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Back